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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新规为转学“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56 黑龙江日报

  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9月在各高校正式实施后,其中简化了学生转学的审批手续以及统一了申请办理转学的时间。

  据了解,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要求高校学生一般应当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果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方可申请转学。其中,所谓“确有特殊困难”,是指“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之外的其他困难;如学生不服当地水土
,家庭发生变故而无法继续学习等。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可以同意学生转学。

  在有关学生转学的问题上,教育部门对学生申请转学的条件也有要求。即有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不正当理由情况的学生都不得转学。另外,为防止一些以转学的名义达到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达不到的某种目的,我省教育部门强调,对于高校学生转学的标准将严格管理,即同批次内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差异比较大的,或者学校间不同专业的招生录取分数差距比较悬殊的情况,一般不予转学。

  据介绍,目前高校学生转学主要分为省内转学和跨省转学。其中在我省范围内转学的学生,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转出校和拟转入校两校同意之后,由转出校出具“转学申请表”,统一加盖公章,然后由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教育部门按照转学相关条件确认后,办理有关手续。

  据省教育厅高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本各省办理高校学生转学的规定时间不统一,这样跨省转学学生的学期成绩无法确认。为了避免学生转学过程中耽误学业,教育部规定,各省在每年学期期末的半个月,受理学生转学的有关事宜,即每年的6月15日至30日及12月15日至30日为申办时间。此外,以往学生申请转学的文件比较烦琐,新规定出台后,对申办程序进行了简化。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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