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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价格改革 财政部六措施推进资源有偿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2: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表示,我国要摆脱目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应从改革资源的廉价或无偿使用制度入手,在全面实现资源有偿使用的基础上,稳步实施资源价格改革,让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在价格杠杆的调节下走上集约化道路。

  [权威说法]

  环保总局副局长王玉庆指出,当前我国资源价格不能准确反映资源开发与利用所带来的环境成本,这已成为资源浪费和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王玉庆28日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企业生产产品的价格不仅应包括生产中各种直接间接的费用、必要的利润,还应包括破坏污染环境所形成的环境成本。但是,目前我国即使是污染治理比较好的企业,其产品价格也只包括了实际治理成本,而没有包括环境退化成本。

  张少春28日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推进资源有偿使用改革,就是要将目前矿业无偿和有偿取得的“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将目前的矿产资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过低的税费标准调整为合理的税费标准,同时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和机制。

  [研讨近况]

  10月28日,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并讲话。曾培炎强调,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当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资源价格改革步伐,切实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污染损失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改革措施有六个方面,包括:国家垄断矿业权一级市场,并建立矿业权储备制度;妥善处理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无偿占有的矿业权;合理调整矿山企业矿业税费负担水平,并且企业要负担生态环境整治费用,逐步让矿业企业合理负担其成本。

  [具体措施]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廖永林28日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

  这六项措施还包括:建立地勘基金,加大对矿业企业和地勘单位的支持力度,承担价格改革和税费改革的部分社会成本;建立矿山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合理确定国家有偿出让矿业权收益中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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