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年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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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2:5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0月28日上午,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5年年会在南京开幕。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任建新在会上讲话,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致辞。任建新、王寿亭等与全体与会代表合影。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5年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出席会议的有原最高法院副院长王怀安、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
任建新在讲话中说,1956年在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董老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著名论断,并系统阐述了“依法办事”的重要思想,从“依法办事”的思想提出,到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和谐社会首先是民主法治社会理念的形成,凝聚了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智慧和心血。其中,董老的法治思想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无疑是重要的理论基石。 王寿亭在致辞中说,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制健全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加强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进一步理解和把握董老的法制与司法思想,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王寿亭希望我省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部门的同志们珍惜这一难得的机会,虚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会前,省委书记李源潮看望了任建新同志。(娄银生沈峥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