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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结伙作案抢34元一审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5:27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刘洲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结伙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今年3月25日13时许,15岁的吴某伙同齐某(另案处理)在湖里区林后,将路过该处的被害人黎某挟持砍伤,抢走其牛仔裤一条。另查,3月24日夜间,又伙同高某(未满十四周岁)、齐某对路过该处的三被害人持刀威
胁抢走人民币34元。3月29日吴某被抓获。据吴某供称,2003年他随父亲和继母从重庆来厦后,并没有入校而是到处闲逛。2004年4月,其父因扒窃被劳教,随后继母将他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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