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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审核权下放证交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5:45 深圳晚报

  新《证券法》赋予证交所更大权限

  新股审核权下放证交所

  本报记者吕一冰报道《证券法》修订案已获通过。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介绍,修改后的《证券法》赋予了证交所更大的权限,如新股审核权,制止证券账户异常交
易的权限等,并允许交易所推出“T+0”交易制度。

  据介绍,新《证券法》规定证交所直接核准股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明确交易所在法定的上市交易、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条件之外可增设具体条件;允许交易所在业务规则中规定申报规则及“T+0”回转交易;赋予证交所及时制止特定证券账户异常交易的权限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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