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患年底必须搞定 “暂停营业”不管用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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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7:56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今年年底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果只是停产停业,主要火灾隐患条款没有整改到位,将被认定成“未整改火灾单位”,不予销案。 按照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完毕。近日,省防火委员会特意制定了《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检查验收办法》,并要求各级部门逐一对重大火灾隐患检查验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书
整改后不再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将被认定为“整改合格单位”,并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销案。主要火灾隐患条款整改到位的单位,则是“一般火灾隐患单位”,也可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销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