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任县级公安局长 须有基层工作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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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0:2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提任县级公安局长 须有基层工作经历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日前要求,凡提任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必须有基层所队的工作经历。
公安部要求,今后新增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要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要全面落实基层所队的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的各项待遇保障制度,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对基层民警的集中培训,大力加强基层民警的作风养成,切实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突出问题。据了解,公安部将明年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年”。 另据报道,公安部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招警中逐步推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