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私刻公章诈骗房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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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1:2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从中介租来房子却遭到房东的轰赶。吴小姐状告北京隆盛显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合同,没有保证承租人权利。近日,西城法院开审了此案。 吴小姐说,今年4月3日,她在隆盛显达第十分公司签订协议,承租房屋一年。但9月2日,她却被房东赶出了家门。吴小姐次日去找第十分公司,发现公司去向不明。吴小姐于是起诉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和房租共3900元。
隆盛显达公司的代理人在庭上说,租房协议上的公章是隆盛显达公司的,但财务章盖的却是第十分公司。而该财务章是私自刻的,并无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证明吴小姐交过钱。 休庭后,记者追问,既然吴小姐没交房租,怎么从隆盛显达承租了房子?代理人说完“第十分公司已经涉嫌合同诈骗”,就拒绝再回答问题。法庭当天没有对此案做出判决。 ■新闻链接 隆盛显达两上“黑名单” 2004年,北京市8家经纪公司因投诉量大登上了北京市建委的“黑名单”,北京隆盛显达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名列其中。 2005年9月21日,北京市建委通报了今年7月1日以来5家投诉量较大的公司名单,隆盛显达再次名列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