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房屋设备将“体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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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1:41 新京报 | |||||||||
检查重点为各类危旧房屋、电梯、避雷设施等 本报讯(记者李华良)北京市建委在今冬明春将组织对北京市城镇房屋及其设备安全进行检查,房屋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各类危旧房屋,设备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电梯、高压二次供水(消防)
设备、避雷设施等。此外还对楼房抗震加固、楼房平改坡及旧城区内危旧房状况,修缮、改造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前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了《2006年度北京市城镇房屋及其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检查要求查房率直管公房100%、自住私房90%以上、标准租私房100%、自管房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80%以上(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要求设备检查率直管公房100%、自管公房和物业管理单位80%以上。 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自管房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市建委要求及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的部署,对所管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房屋产权人承担房屋安全和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产权人与房屋使用人和管理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城镇自住私房产权人无力查房的,可委托属地房管部门代查。安全检查今年10月下旬开始,明年3月底完成检查、评定结果及数据汇总工作。 《实施方案》还要求,各管房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及其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抄旧表、走过场、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