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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全部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2:2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庄云锋)“对年底前不能按期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市,省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报告。”近日,省政府就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从各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情况看,目前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依然突出,仅重大火灾隐患尚有144处未整改(其中政府挂牌督办的47处),而新的隐
患仍时有产生。省政府要求,当前要重点整治已经排查发现的144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年底前整改完毕。各地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立即对当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凡到期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对因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或因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因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是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效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凡是人员密集场所缺少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室内外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要求或者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使用场所要求的,易燃易爆单位与居民生活区的防火防爆间距不足、贮罐区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不畅、灭火药剂和消防供水不足的,高层办公建筑物、地下建筑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不符合要求的,都要列为重大火灾隐患。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单位,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安消防部门为其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黄牌。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自觉做好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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