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北大路扩建动迁启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2:5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阙文龙 本报讯昨日,备受市民关注的福州市北大路扩建动迁正式启动,拆迁工作人员从昨起上门进行政策咨询、核对房屋面积,11月16日正式搬迁,力争年底拆迁完毕并进行道路施工。北大路将拓成宽18米,长681米的城市次干道,明年3月底前竣工通车。
拆迁占地 面积18.28亩 北大路是连接湖东路与华林路的重要通道,经常出现交通堵塞现象,市民迫切希望早日拓宽改造。昨日,鼓楼区城建拆迁工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北大路拓宽改造涉及拆迁范围是北大路17号、30号、32号、64号~78号(逢双号),北后弄2号~8号(逢双号),占地面积18.28亩,其中住宅面积2236.32平方米,非住宅面积1131.0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界线为准。 拆迁户安置房 在新店阳光小区 据悉,从昨日起至11月15日,拆迁工作人员将逐一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咨询、房屋建筑面积与营业性面积用房面积的核对及估价,并对人口状况进行复核。11月16日至12月5日进行搬迁、交房、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对于办公用房、工业仓储类用房、经营性实行货币安置,住宅实行货币安置和异地过渡两年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地点在新店阳光小区。 住宅搬迁补偿费 每平方米6元 那么拆迁居民关注的货币补偿怎样计算呢?该负责人介绍,公房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安置办法,按每平方米4500元补偿给承租人;私产、单位产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按每平方米9000元作价补偿;工业仓储类用房按每平方米2100元作价补偿。搬迁补偿费标准按合法建筑面积一次性发给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 11月25日前搬迁 每户奖励2000元 该负责人还说,为鼓励搬迁,拆迁户能在正式动迁后第1天至第10天(11月16日~11月25日)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在第11天至第20天(11月26日~12月5日)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的,每户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为鼓励搬迁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户,能在正式动迁后20天前搬迁交房并签订协议的,按原房屋认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50元奖励。此外,对装有闭路电视的拆迁户,凭电视缴费证每本给予50元补贴,安装有电话主机的拆迁户,每部主机凭电信缴费单一次性给予58元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