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西省监狱劳教系统专项整改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3:43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左燕东) 12月10日,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的在职人民警察将统一参加司法部举办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具备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岗位。这是10月27日上午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的。

  在全国正在进行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省监狱劳教系统认真查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完善规章制度,
积极构筑公正文明的执法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有90%的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天部署进行的全员性培训考核,是整改活动的第三阶段,更是提高广大警察执法素质的有效途径。省司法厅厅长张高宏表示,要通过这次培训考核,掌握我省监狱劳教系统队伍的执法素质现状,对警察的执法资格进行一次全面确认,把它与民警的执法工作紧密挂钩,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

  目前,培训工作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原则上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对于2000年以来有过严重执法过错(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民警察,离岗培训时间将不得少于15天,全部培训工作在11月底结束。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