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狱劳教系统专项整改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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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3:43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左燕东) 12月10日,全省监狱劳教系统的在职人民警察将统一参加司法部举办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不具备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岗位。这是10月27日上午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的。 在全国正在进行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省监狱劳教系统认真查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完善规章制度,
目前,培训工作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原则上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对于2000年以来有过严重执法过错(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民警察,离岗培训时间将不得少于15天,全部培训工作在11月底结束。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