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实行重特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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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4:25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桂林讯(记者李石伦 实习生张春霞)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严肃追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桂林市日前决定在全市实行重、特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制度。 桂林市规定,倒查范围包括:辖区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同类死亡事故、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
编辑:杨东 作者:李石伦 张春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