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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被拒“大专”法硕告司法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5: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日前,海南大学5名在读法律硕士生将海南省司法厅推上被告席,起因是海南省司法考试办公室依据司法部公告(第 44号)中关于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资格,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规定,认定5名只有大专学历的在读法律硕士没有考试报名资格。海南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司法考试报名中,严格执行了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没有违法行政行为。海南省中级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并将11月4日开庭审理。(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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