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我省困难群众“撑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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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5:27 浙江日报 | |||||||||
实习生赵佳记者朱海兵 本报讯(实习生赵佳记者朱海兵)笔者日前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万多起,为5万多名困难群众维护了合法权益,免收各种法律服务费1亿多元,帮助困难群众获得赔偿和补偿达4.4亿多元。
我省的省、市、县三级均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工作人员405人,在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及乡镇、社区等设立法律援助站(部)1306个,基本确保了“投诉有门,办事有人”。 今年上半年,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