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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餐饮店流行挂老板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6:36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傅延乔 本报记者 刘伟

  早报讯 生意做得红火,别人看着眼红,照模照样也取个一样的店名来分一杯羹。碰上这样的事,原来的老板只好迫不得以地把自己的肖像也注册成商标。近来,金华不少市民发现,城里一些知名的餐饮店招牌上,赫然挂着老板的肖像。

  6年前,胡老板在金华江南煲庄开了一家“老胡煲庄”,前几天,他听朋友说江北有人开了家一模一样店名的煲庄。“有什么办法呢,毕竟姓胡的不只我一个!”胡老板无奈地说。

  不过,老胡还是心有不甘,想了一天一夜,终于想到拿自己的头像放到商标和招牌上这个招灵敏。“在我这家店不远的地方还开着‘小胡煲庄’、‘老吴煲庄’,有的甚至还弄了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红色灯箱广告。一个老顾客上次介绍朋友来吃都走错地方了,挂上肖像就没问题了,我这张脸成了招牌,别人难不成还能用我的照片不?”

  和胡老板抱有同样想法的还有东阳的蒋先生。半年前,在离他的店不到500米的地方突然开出一家同名面馆,他想了几天后,终于选了一个和老胡一样的办法,把自己的肖像挂上店前的招牌。

  金华工商局商标注册事务所一位姓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金华市目前有好几个申请肖像商标的,大多数都是饮食店的老板,有的人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还以儿子的肖像来作商标。

  据了解,注册肖像商标一定要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后才能顺利使用。记者从东阳市公证处了解到,声明书公证是工商局在行使肖像商标注册许可权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的书证材料之一,不但免除了其对申请人真实意思的审核及确认的程序,还为其提供了极有证明效力的法律依据。

  不过,如果肖像商标拥有者没有了,那么这个商标是否依旧有效?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肖像商标是属于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旦去世,商标自然就没有了。但是,如果商标属于企业,那么这个商标依然存在,就和那些以创始人头像作商标的百年老店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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