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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案”成“死案”该由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7:48 扬子晚报

  10年前,一件案值168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前夕,因承办该案的法庭庭长受人诬陷,被错误关押,案卷由此离奇失踪。10年来,原告讨债无门,家徒四壁;又因欠下别人巨额债务,不得不四处躲避债主……日前,记者两次奔赴湖北团风,对这一“百万案卷”事件进行了调查。

  今年43岁的孙楚金,是团风县回龙山镇黄家大塘村七组农民。1994年10月,孙楚金
挂靠在原黄州市龙金工贸实业公司搞贸易。次年3月,他与鄂州市广厦建材公司签订价值184万余元的电缆购销合同,该公司首付16万元后,孙楚金将货发给了广厦公司。按约定时间,余下的168万余元货款应在当月付清,但是,令孙楚金没想到的是,对方竟久拖不付,多次催讨无果。这批电缆是他借债几十万元,加上自己的全部家当购进的,如出现意外,就意味着孙楚金将倾家荡产。

  当月底,讨不到货款的孙楚金将广厦公司告到原黄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委托回龙山法庭审理,同年5月开庭。为保障原告合法权益,该案承办人、回龙山法庭庭长邱太元带人来到鄂州,对涉案电缆进行异地扣保全。就在孙楚金以为案子“铁板钉钉”的时候,一审判决却拖了一年多,仍迟迟没有下文。到1996年9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1995年12月,团风县成立,回龙山法庭划归团风县法院管辖,邱太元仍任该庭庭长。1996年9月28日晚,成立不到一年的团风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将邱太元从家中走,不久将其逮捕。1997年底,团风县检察院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对邱提起公诉。审理此案的麻城市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检方证据不足,起诉罪名均不成立,宣布邱太元无罪,并当庭予以释放。至此,他已被关457天。当邱太元重新回到法院系统工作时,已离孙楚金案一审开庭近5年。当年被回龙山法庭异地扣的电缆,则早已被广厦公司抵给鄂州市春潮城市信用社偿还贷款。随后,这批电缆被信用社以80万元低价卖出。

  邱太元被捕后,孙楚金找到回龙山法庭,询问案子的进展情况,却意外得知“案卷不见了”。在案卷中,有孙楚金提供的一些关键证据及证据原件,案卷丢失,意味着该案将成为“死案”。但案卷到底是何时丢失、又是如何丢失的,目前仍是一个谜。

  今年63岁的邱太元,3年前从团风县法院退休。他称,当年团风县检察院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时,办案人员除扣了他家中的一些私人物品外后陆续返还,还将他保管的出纳账目、传票、收据、发票以及他保存在办公室的多份案卷抄走,其中可能就有孙楚金一案的案卷。但对此相关检察院予以否认。

  在团风县回龙山镇黄家大塘村七组,富起来的村民们建起一栋栋漂亮气派的各式楼房。村头一间破旧的土砖平房显得格外扎眼,这就是孙楚金的家。孙楚金说,就是这个“破家”,他也很少住。因为经常有债主上门催债,无力还款的他不堪羞辱,只得经常躲到外面。

  案卷丢失了,谁该为此事负责?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北地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泽华。他认为,由于案卷是在法院审理期间丢失,并给该案原告孙楚金造成重大损失,作为受害人,孙楚金可以向团风县法院的上级法院,即黄冈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据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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