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撞人主人赔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7:5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 李伟 郭垒 报道:饲养耕牛将一老人撞倒后老人死亡,被害人家属将牛主人告上法庭。日前,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饲养耕牛撞倒他人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牛主人赔偿受害人家属2796元。 2004年8月14日下午3时许,受害人杨守伟(84岁)到责任地里收玉米,在回家的路上被被告杨祖启赶着的耕牛挤倒在路边边沟,当场昏迷,后被杨祖启送回家中积极治疗,终
房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审理,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医生证明及法医鉴定,不能证明杨守伟死亡与跌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至少是导致其死亡的一个诱发原因。杨祖启作为耕牛的主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综上所述,判决被告杨祖启支付杨守伟家属279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