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与邮政投递员勾结 篡改在押嫌犯家信骗财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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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1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信息时报》报道“爸妈,哥姐,只要你们给看守所的某某领导送10万元,我就能出来了……”自己的家人成了嫌疑犯被关进看守所,自然心急如焚。四川男子温某与同伙拿捏准在押人员家属的这一心理,与邮政物流公司投递员勾结,将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信件截留、篡改,4个月内竟使5个在押人员的家庭上当,受骗金额高达50万元。此案经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温某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摸准心态行骗得逞 温兆龙,四川南充人,今年45岁。2003年初,他与同案人“黑子”、“胡子”、“平儿”开始合谋行骗。经过“考察”,他们发现,在看守所被关押的疑犯家属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迫切盼望被关押的家人能无罪释放,回家团圆。温兆龙等人吃准了这类人判断力下降、易轻信他人的软肋,觉得这里头大有“商机”。 2003年3月,温兆龙等4人通过广东省邮政物流配送服务公司广州分公司投递员包某,将白云区某看守所在押人员李某寄给亲属的信件擅自截留,篡改内容后由温兆龙重新抄写。在信里,温兆龙以李某的口吻和笔迹向亲人诉说:只要家人将5000-10000元人民币存入“案件经办人龙云光”在工商银行的账户,他就可以获释。李某的家人接到此信后,信以为真,白白送上了1万元人民币。 尝到“甜头”疯狂作案 不费吹灰之力便钓到了“第一条鱼”,温兆龙等人尝到了“甜头”。2003年6月,温兆龙4人通过同一物流公司的另一投递员江某,如法炮制,将广州市某看守所在押人员陈某寄给亲属的信件截留……这一把,温兆龙竟骗得整整15万元! 连续几次行骗成功,使温兆龙等人欲望更加膨胀,于是在行骗技巧上进行了部分修改和“提高”。2005年6月,温兆龙等人截留了另一看守所在押人员陈永康寄给亲属的信件,随后篡改信件内容并称,只要将10万元存到其在银行的指定账户,其再将钱转给案件经办人“吴科长”就能被释放,并告诉陈的家属,如果不信,可直接与“吴科长”联系。而所谓的“吴科长”其实就是温兆龙自己。本次行骗,最终有4万元入账。同年6月间,他们又以这个办法骗得在押人员卢恒基亲属30万元。 退赔50万坐牢10年 今年7月15日,白云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温兆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赔偿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 温兆龙不服,提出上诉。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温兆龙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