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云林县长因腐败案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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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九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前云林县长张荣味涉及林内焚化炉弊案,云林地方法院二十八日宣判,张荣味因收受贿赂,依贪污罪判刑十四年,褫夺公权七年,追缴没收犯罪所得一千万元新台币。 据《中国时报》报道,云林地方法院宣判时,所有被告都没有人出庭聆判;张荣味的家人也没有人到庭聆判。合议庭审判长康树正指出,达和公司为了取得林内乡焚化厂开发
张荣味的律师和家属均对于判决结果表达不满,将提出上诉。家属表示,他们提供许多对张荣味有利的证据,可是法官都没有采纳,但是他们相信司法是独立的,一定可以还张荣味清白。此外,被判刑的其他被告也都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