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农户发现记录清代“民告官”案件手抄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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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杭州10月29日专电官员“把持粮柜而不收”,其同伙又下乡勒索,搞得民不聊生,地方生员一怒之下将官员告上公堂。164年前一场活生生的“民告官”案件被记载在一本民间手抄本上,日前该手抄本在浙江诸暨市一农户家中被发现。 据《今日早报》报道,这本线装手抄本前后封面千疮百孔,幸运的是正文保持完整,漂亮的行书耐看,但读它有些困难,除繁体字难认外,通篇没有标点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诸暨市图书馆的杨先生对此书细加研究后加注了标点,读来就容易多了。该书详细记载了清道光年间诸暨十九都东二区(今属草塔镇)生员杨充年状告倪渭源等“同恶相济”“把持粮柜”“下乡浮勒,无恶不作”“加价浮收、勒加签票”,使东二区“叠受其害”一案。上面不但事例翔实、数据详细,而且还开列涉案者名单。 杨先生仔细研究书稿后认为,这是一本案件手抄本,它收录了道光廿一年即1841年“控告加价浮收、勒加签票”一案诉讼双方相关材料多件。“此书反映了当时官场黑暗、社会腐败的一个侧面。”杨先生说,这实际上是对当时官府的责问和抗争:它代表了下层民众的强烈呼声。 据书的收藏人石先生介绍,该书最先发现于诸暨草塔镇一杨姓农家的暗洞里。这户农家的房子已有七八十年历史,主人在不经意间发现窗台下有块墙面松动,轻轻一扳,掉下一块长方形木条,里面竟是一臂宽、一拳高的窟窿,此书正藏于此。至于书是何人何时放于此,主人称他的上辈也未曾提起。 浙江绍兴越文化研究所的几位研究员认为,本书对研究清代的社会、经济、文化以及典章制度、世风民情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