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万名检察官大考 不过关将调离工作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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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昨日在华南农业大学考场,广州市两级检察院的1688名检察官参加考试。刘继明摄 本报讯(记者刘旦 通讯员陈云飞、欧阳骞、钟亚雅、刘韬) 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检察官并非就可以高枕无忧,要想依法履行检察官职权,还得再过检察机关内部“考核关”。 昨天上午,广东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同时在各自所属的市统一进行培训考核考试,全省共有1.2万名检察官同时参考。其中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有1688名检察官作为首批参考人员参加了考试。据透露,考试不合格者,有可能被免去法律职务。
考试成绩作晋升评优依据 据悉,此次“大考”是广东检察机关在全系统首次开展的培训考核考试。其中,反贪、渎职侵权检察、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控申检察等7个业务部门的6500多名检察官分类别进行了闭卷考试;政治部、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技术处、研究室、法警队、后勤服务部门等11个部门的4500多名检察人员分类别进行了开卷考试;各级院900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按各自分工业务撰写论文。 此次活动主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为重点,着重培训考核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工作规范和实践技能,多层次、多形式、分类别组织专项培训考核,促进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公诉能力和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岗位技能,推动检察事业深入、持久、协调发展。培训考试的成绩作为晋升、评优和交流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此次考试考核不合格或在考试中严重作弊要补训补考或补训补考不合格者,将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其法律职务,调离工作岗位。而对2003年以来凡承办案件出现过冤错案、发生涉案人员死亡等重大办案事故以及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有严重执法过错的在岗人员,要求其参加不少于15天的离岗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