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提任县级公安局长须有基层工作经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9:35 石家庄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记者从29日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公安部要求,凡提任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必须有基层所队的工作经历。 公安部要求,今后新增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要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要全面落实基层所队的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的各项待遇保障制度,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