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自考办:忘带准考证可先行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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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9:55 石家庄日报 | |||||||||
新华社电 10月29日、30日,乌鲁木齐自学考试开考。乌鲁木齐市自考办提出,不带准考证可以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亲人必须在本场考试结束之前把准考证送到,否则试卷按作废处理。 以往,不带准考证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这次乌鲁木齐市自考办突出人文关怀,对考场纪律做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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