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实行重特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0:03 桂龙新闻网 |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和财产安全,严肃追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行政责任,桂林市日前决定在全市实行重、特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倒查制度。 桂林市规定,倒查范围包括:辖区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同类死亡事故、上级机关或领导指示
来源:广西日报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作者:李石伦 张春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