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监狱司法人员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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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1: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0月30日电 (记者尹天玺) 山西省临汾监狱原政委、狱政科长、山西省109医院医务科主任等5名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一案,经山西省检察院直接侦查终结,交原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今天由原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没收非法所得。 法庭审理查明,自1995年以来,临汾监狱原政委王勇民、原监区医院院长申小红、
另外,王勇民在临汾监狱218医院对外承包事务中,先后两次收受承包人人民币共2万元,并收受欲续保的罪犯高某的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赵卫东收受欲办理假释的罪犯杜某的人民币1万元,欲续保的罪犯高某的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