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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暂住证变居住证 流动人口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2: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昆明10月30消息(记者陈鸿燕)正式公布实施的《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把暂住证变为了居住证,使流动人口也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待遇。这一《条例》将辖区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为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职能的部门,并且明确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除负责采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和出租房管理信息外,还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查验婚育证明,并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服务、出租房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部门则实施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治安
管理责任制,并对出租房实施治安管理。

  目前昆明市流动人口已经突破130万人,针对出租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新修《条例》在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出租房的管理内容。同时《条例》规定,单位招用、聘用流动人口时,应当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婚育证明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任何单位不得聘用无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明确规定将流动人口子女的学龄前教育和9年义务教育纳入暂住地教育规划;流动人口中携带适龄子女的家长,应按时送子女到具有办学资格的教育机构接收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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