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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伤重死亡 其母已被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4:03 新民晚报

  

女婴伤重死亡
女婴伤重死亡

  本报讯(见习记者徐轶汝)记者今天上午获悉,由于遭受坠楼重创,昨天下午2时48分,出生仅6个多小时的女婴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母小梅(化名)涉嫌故意杀人已经被警方监控。

  同屋事前毫无迹象

  “太残忍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孩子。”今天上午8时30分,记者再次来到丰庄路268弄37号,周围居民了解到孩子死亡的消息后,为女婴的命运嗟叹不已。6楼楼梯转角处的铁门紧闭,同为601室租户的女孩告诉记者,之前一点也看不出小梅怀孕了。

  医生私自分娩受伤

  记者随后来到普陀区中心医院妇产科病房,在41床病房门口,2名警察守在那里,小梅的父亲在床边看护着女儿。19岁的小梅躺在床上,正在输液。她一头黑发,面容姣好。“我什么都不会说的。”面对记者的提问,小梅说完这一句后,就闭上了眼睛,紧抿嘴唇,一声不吭。一旁的父亲则无奈地叹了口气:“如果我们早知道她怀孕,就不会弄成现在这样了。”

  “送进来的时候,她衣服穿得好好的,一点都不像刚生完孩子的样子。”据妇产科主治医生许文娟介绍,小梅昨天中午12时许被送进医院,由于生产时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导致其会阴、肛门和直肠撕裂,昨天下午已经进行了缝合手术,只要伤口不受感染,应该很快就能恢复。

  许医生表示,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行生产就相当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很容易引起大出血。“在这件事情上,她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许医生表示,女儿好几个月没有来例假,肚子越来越大,父母怎么会浑然不觉?

  据了解,分娩前小梅谎称自己变胖了,并买来呼啦圈锻炼,父母还准备给她做吸脂手术。面对父母的质问,尚未有男友的小梅拒绝说出女婴的生父是谁。

  律师涉嫌故意杀人

  如果小梅高空抛婴确为事实,她将受到怎样的惩处呢?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建律师表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禁止弃婴、虐婴。“但她的行为已经不是一般的弃婴,而是以剥夺生命为目的,所以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翟律师表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量刑范围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死刑,如何量刑需视情节来定。

  小梅在医院接受治疗(内侧床位)

  同屋租户挡住来访者种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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