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者复学可减免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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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4:03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10月29日电(赵东晖宋光亚)江西省教育厅与江西省征兵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江西省地域内所有全日制高等学校的男性在校学生”被列入征集对象,同时此次征兵的配套政策也更加优待和细化。 按照通知精神,退役后一般回原学校复学。对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退役后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适当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者,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对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