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招录新警察需过心理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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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5:34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想当警察需要先过“心理关”。公安部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招警中逐步推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 记者从29日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为保护民警心理健康,公安部成立全国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及服务中心,加强民警心理健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咨询、日常保健和问题矫治方面的主阵地作用;组建心理健康工作专家组,深入基层面对
公安部要求,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建立民警健康服务中心,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并将心理训练纳入民警日常教育训练工作。此外,公安部还将建设民警心理训练实验室和实验点,并制定民警心理选拔测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