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原公安局长邵建伟受贿200万元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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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8: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0月30日电(记者胡靖国) 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近日因涉嫌受贿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在庭审中,邵建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 现年48岁的邵建伟,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局长、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杏花岭分局局长、临汾市公安局局长。今年7月12日,他因涉嫌受贿被批准逮捕。
根据起诉书指控,邵建伟在干部调整及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收受钱物,累计人民币162万余元,美金1万元,港币29万元,共折合人民币约201万元。 在庭审中,面对法官的提问,邵建伟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异议”。在最后陈述中,他当庭表示悔过。 此后法庭将进入评议阶段,并择期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