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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拉开帷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02:1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全省范围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已于10月25日拉开帷幕。根据几天投诉的情况,省劳动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工,讨薪要及早行动别再拖到年底,被欠薪的农民工最好能拿到“欠条”。

  记者昨日从劳动部门获悉,25日至今,有关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投诉举报没有明显增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处长刘建平分析,更多的农民工还是会选择在年底前讨薪,
投诉高潮也会在年底前到来。由于届时各级职能部门只能集中精力处理一些大案、要案,他提醒讨薪的农民工别再拖到年底,尤其是一些案情比较复杂的陈年旧案更要抓紧解决。被欠薪的农民工也不要单纯地相信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的“年底算账”,即使拿不到工资也要拿到“欠条”。

  据介绍,今年专项检查的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今年对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分为用人单位自查、整改及执法监察等阶段,一直持续到明年1月25日。期间,各级劳动保障、建设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将有专人负责,所有投诉举报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农民工要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更要依据各部门的职责找准投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

劳动合同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补发;逾期拒不改正不补发的,将严格依法加大处罚。

  因违法转包、分包或者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清偿责任,并由建设行政部门予以处理。各级公安部门将负责协助劳动保障部门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以及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地法院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尽快执结。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的,由监察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并向社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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