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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教育局副局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0:11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长沙10月30日电为逃避罪责,将私分的回扣款大部分捐赠给学校,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近日,湖南省安化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安化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陈沂华有期徒刑6年,其伙同安化县教育局原局长丁微、原副局长蒋铁文私分回扣款1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也被查明。

   法院查明,现年49岁的陈沂华自1998年8月起担任安化县教育局副局长。199
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该局与一业务往来单位在两笔业务结算完毕后,业务单位原经理马立先按约定给付安化县教育局回扣17万余元。陈沂华便将该款取出予以私分。其中陈沂华分得58019元、丁微分得6万元、蒋铁文分得57500元。

  今年3月,丁微、蒋铁文被纪委立案调查。陈沂华预感到私分回扣款一事即将暴露。于5月将他所分得的5万多元捐给安化县大福镇联校建校。该镇禾黄村村委会主任田某按陈的要求出具了落款期为2004年1月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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