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0少数民族职工开斋节休1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0:15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丹)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政府了解到,11月3日(农历十月初二,星期四)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开斋节。长春市政府规定,长春市上述10个少数民族职工于当日放假一天,工资照发。(新闻编辑:)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