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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是全国的湿地大省现有自然湿地面积434万公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38 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省是全国的湿地大省,现有自然湿地面积434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6%%。目前,我省已经建立湿地类自然保护区77处,保护区面积达360万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75%%。三江平原东部地势低洼,水源充足,是我国面积最大的自然湿地。上世纪五十年代,三江平原还处在“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饭锅里”的北大荒原始状态。随着近五十年里的3次大开荒,湿地垦殖率高达64%%,北大荒变成了“北大仓”,致使湿地面积减少了300余公顷。据统计,由于人类活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黑龙江省湿地面积在近五十年里减少了40
%%。

  有关专家指出,排除气候对湿地的影响,我省在湿地管理和保护上存在的种种弊端,直接影响着对湿地的有效保护。

  地方割据破坏完整性

  据了解,我省目前共有77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分属林业、农垦、森工、水利、环保等5个部门管理。有关专家指出,多家管理破坏了湿地管理的统一性,人为分割了湿地,破坏了湿地的完整性。

  “湿地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严重,是造成我省湿地管理地方割据、各自为政的重要原因。”黑龙江省湿地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新宇认为,我省的湿地保护工作在管理上一直是权限不清楚。虽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确定黑龙江省林业厅是湿地的主管部门,但各部门在各自的行业内仍在进行管理,行业分散、政出多门,对湿地保护极为不利。

  刘新宇说:“各级政府应成立以林业部门为主的专门湿地保护和管理机构,改变目前多行业管理的混乱局面。行政、资源管理的不统一,也是造成湿地生态系统恶化的原因之一。”

  长年在扎龙自然保护区进行湿地恢复研究的刘新宇对扎龙自然保护区甚为了解。齐齐哈尔市和大庆市关于扎龙管理体制的争论已经10年有余,可事到如今,有关部门仍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各地区和各部门不考虑综合效益,各自为政,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的分割,严重影响了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同时造成湿地植被的严重退化、植物多样性丧失。

  2003年8月1日施行的《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当由所在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管理机构。湿地自然保护区跨两个以上市的,由省人民政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虽然《条例》规定得很清楚,可是执行起来却很难。

  “扎龙虽小,问题却大!”有关专家说,“扎龙问题”几乎涵盖了黑龙江省所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他一些具有国际重要影响的湿地保护区。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至今没有明确保护区边界,保护区跨越的地方政府、企业与保护区管理局争权夺利的斗争从没有停止过。

  “我们到保护区取缔滥捕滥捞违法行为时,人家拿出了当地政府渔政部门核发的捕鱼手续;取缔违法挖沙时,人家拿出了当地政府资源管理部门的挖沙手续。”刚刚到下属保护区走了一圈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韩波提起这些“直头疼”。

  水源污染威胁湿地生存

  “许多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水源都面临争水的矛盾。”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处陶金处长说:“为了发展水稻生产,扎龙湿地源头乌裕尔河、挠力河湿地源头挠力河两岸地方政府和农业企业都在与湿地争水。据测,1平方米水稻田的耗水量一个成熟期约1吨水。如此大的耗水量,严重威胁着湿地的生存。”

  刘新宇告诉记者,水资源污染也是我省湿地面临的一个严峻的问题。由于人为破坏,以及小城镇、城市居民废水、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湿地生态系统的平衡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也使湿地的功能或价值降低。

  据了解,乌裕尔河沿岸及附近的克东、克山、拜泉、依安、富裕、林甸等县,分布着制糖、酿造、食品、纺织、造纸、机械、

化工、医药、建筑等为主的工厂有数百家。克山、克东、依安县的工业废水直接通过自然水沟排入乌裕尔河,富裕、林甸的工业废水排入沼泽地。上述几个县一年的总污水量约900亿立方米,仅齐齐哈尔和富拉尔基的二十多座大型工厂日排污水就在9000多吨。另外,扎龙上游农业用地灌溉面积大约4万多公顷,一年施用化肥量1万余吨、农药90多吨,还有大量的杀虫剂、除莠剂,都流入了保护区。

  可喜的是,这一问题已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陶金介绍,目前,黑龙江省已经将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区源头的工作列入“

十一五”计划,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建的乌裕尔河源头自然保护区、汤旺河源头功能区、挠力河源头自然保护区,已有效保护上述河流流域湿地。

  解决权属摩擦是当务之急

  黑龙江省林业厅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解决人员编制、经费、权属仍是我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当务之急。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成立了管理机构,而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湿地资源权属关系复杂,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没有保护区内的土地资源权属,保护区的土地和资源归村屯、单位和个人拥有,保护区管理难度较大。我省8处国家级湿地类型保护区大部分都有村屯存在,并且有耕地分布,居民生活水平比较低。保护区土地所有权和保护管理权不统一,保护区的规定限制了保护区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而区内居民为了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擅自在保护区内挖沟、修建鱼池、养鱼,破坏了湿地资源。为加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政府应在实验区内积极开展生计替代工作,增加产品附加值,在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开展生态移民。

  据有关人员介绍,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在人员工资、管护经费、科研经费、设备维护等方面投入很少,管护经费严重不足,保护区需要进行创收才能维持运转。由于面临创收的压力,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的创收活动经常与保护方向不一致,如出现了程度不同的开垦耕地、扩大生态旅游规模等。保护区建设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应使保护区从创收自养中解脱出来,这样才能专注搞好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

  据了解,我省湿地自然保护区已经保护了全省75%%的湿地面积,然而,绝大部分保护区的事业经费却一直没有落实,如果要补齐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事业经费、人员开支等,至少需要资金5亿元人民币。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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