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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除拆违章建筑市民扣留民警触发袭警罪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1:40 生活报

  近段时间,媒体频频报道全国各地突发的暴力抗法及袭警事件。28日上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依法对因暴力袭警而被指控妨害公务罪的6名被告进行公开宣判。一些专家学者分析认为,暴力袭警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暴力袭警事件频频发生,原因何在?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法律界人士,有法律专家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剖析,并建议增设袭警罪,以震慑不法分子,但又一种观点认为没有必要,以防罪名被滥用。

  事件:假释期间袭警再次领刑

  曾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林光 化名,去年10月,因表现好被假释回家。今年5月初,林光和他的家人在武定门外的住所边,盖上了几幢违建房。后市容、城管等部门通知其自行拆除,可是他们一直拒绝拆除。5月17日15时许,秦淮区政府组织市容、城管等部门对该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民警维持现场秩序。在拆违过程中,林光纠集其同伙5个人,对前来维持现场秩序的民警,进行谩骂、冲撞、威胁,并冲进拆违现场想阻止工作人员的工作,被民警制止了。工作人员在拆违结束撤离现场时,林光等人强行扣留一名姓王的民警,并以此要挟秦淮区政府与其谈条件,并打电话纠集了十余人赶来帮忙。

  秦淮区公安分局随即组织大批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解救,并责令林光放人,但林光等人非但没有停止违法行为,还封堵自家的院门和通道,阻止解救工作。期间,林光还打破自己的脑袋大声叫喊“警察打人了”,现场陷入混乱状态,引起几百名群众围观。林光及其5名同伙更是对民警进行谩骂、威胁、撕扯,造成多名民警受伤,警服撕坏。一个小时后,民警将阻碍执法的二十余人强行带离现场,并将被扣留的民警王某解救出来。

  林光等6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系共同犯罪。28日,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林光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数据:全国每天9名民警被袭伤

  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平均每天有9名民警遭遇暴力袭击受伤。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据透露,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到暴力阻碍,它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拷问:全国各地袭警为何频现

  其实,在全国袭警事件也时有发生。5月29日,一伙人在西安市公安局东关南街派出所门前斗殴,民警陶某上前制止时遭到暴力袭击。主要嫌疑人之一的周某说:“听到有人喊‘打警察’,我就去打,反正警察不敢打人。”袭警案发生后,好多人都问出警民警为什么不开枪或者鸣枪示警。长乐中路派出所主管刑侦的副所长郭满朝坦言:“出警民警都没有带枪。”

  “我鼓励大家出警时携枪,但大家都不愿意。”郭满朝说,“民警被打了,最起码还有人管,但如果开错枪或者把枪丢了,那他的工作可能就丢了。”“民警使用警械武器之所以有畏惧感,除了管理比较严格之外,主要原因在于缺少使用警械的规范化细则,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该怎么做,民警只能依靠经验来作出判断。”长乐中路派出所指导员倪浩云分析说。

  “中国内地在警察的技战术方面少有人研究,缺乏全国统一的、有法律强制力的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方面的具体规范,开发不够,培训也不到位,致使民警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差。”南大法学院一位刑法学教授说。

  悖论:“警匪一家”应该深入理解

  “公众对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和成都火车站警匪勾结等的最大诟病是‘警匪一家’,这说明很多老百姓对警察不信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对记者说。

  而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看来,“警匪一家”现象可能存在一个悖论:警察必须要与三教九流、神仙老虎狗打交道,否则他就不能充分掌握并了解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尤其是“灰色”信息,如此也就不能有效调控社会秩序。

  据了解,目前全国许多省市已经成立了警察维权机构。如上海在2000年就成立了人民警察正当权益保护委员会,使警察执法权益受侵害案件大为下降。目前全国各地已有上海、江苏、浙江、云南等地建立了省一级的“公安民警正当权益保护委员会”。

  声音:专家建议增设袭警罪

  就在全国各地暴力袭警事件越演越烈之时,关于是否设立“袭警罪”的争论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据悉,早在2003年初,就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的议案。

  南大法学院一位刑法学教授指出,人民警察所承受的职业风险比较大、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很重。如果警察在人身袭击方面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国家权威必将随着警察被打事件的增多而最终丧失殆尽,我们社会的安全、公正就会丧失最基本的保护。因此,增设“袭警罪”很有必要。这位教授说,目前我国增设袭警罪可以通过4种途径: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增设“袭警罪”;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妨碍公务罪作出立法解释,将袭警行为明确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三是由公安部提出修改《人民警察法》的建议,在其中增设袭警罪;四是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就袭警问题作出司法解释,规定袭击警察是应当受到严厉惩罚的情节。

  据《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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