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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法入立法计划 绿色消费制度拟写入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3:58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30日透露,有关循环经济的立法已纳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并将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于200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毛如柏说,循环经济在从试点向社会推广的过程中,政府相应的宏观调控、财税优惠和科技等方面的服务政策还没有到位,地区政府和产业界仍然面临一系列法律政策和技术
方面的障碍和困难。因此,需要国家制定法律制度,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毛如柏透露说,这部法律可能会涉及8个方面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指导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生产者的衍生和产品回收制度;绿色消费制度;重点污染企业强制实施体制;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制度;循环经济发展的公众参与制度。

  在谈及绿色消费制度时,毛如柏解释说,在传统的环境保护法律中,消费者承担着很少的环境保护义务,在拟定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应适当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承担的回收利用义务,以便在消费环节促进废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和无害化。其中尤其应该通过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为政府这一重要消费主体作出特殊规定,以为全社会的文明消费发挥表率作用。(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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