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地农民将全部享受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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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4:53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10月31日电 (于晓波) 青岛市日前决定,从今年12月开始,青岛郊区5市的39.7万被征地农民,将统一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青岛市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将在全省率先达到全覆盖。 据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帆介绍,截至2004年底,青岛市崂山、黄岛、城阳三区被征地农民有30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参保经费达11亿元。有8万老人已经定期领
据介绍,青岛市这次推出的被征地农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采取个人、村集体、街道、区市共同负担,以当地人均收入为基数,按不低于16%的比例投保,集体占6%;街道占4%-5%;在参保资金来源上,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缴费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街道补助从土地收益或社会保险储备金中列支。青岛郊区5市启动这项制度后,被征地农民男60岁,女55岁符合领取标准,两级财政将负担1.858亿元的费用,按5到10年由财政部门逐渐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