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降低外来劳务工领取养老保险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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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5:51 深圳晚报 | |||||||||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亲临街头接受市民咨询 我市拟降低外来劳务工领取养老保险门槛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我在深圳缴了快30年的社保,如果退休前一个月失业,是不是就不能在深圳养老!”昨天,我市劳动保障系统以“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维护劳动者
按现有规定,非深户籍员工实际在深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且在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前5年,必须在深圳连续缴费,退休后才能在深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管林根表示,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正着手为深圳的外来劳务工单独建立一套“低进低出”的养老保险制度。“大体上说,就是降低外来劳务工在深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门槛,让更多为深圳付出最好青春年华的外来工,退休后能在深圳领到养老金。多缴就多拿点,少缴就少拿点,但不要让他们因为最后不能连续缴满5年就不能在深圳养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