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悬赏追查恶意逃债企业和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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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6:2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明杰 通讯员 范静)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决定首次向社会悬赏追查部分“老赖”,这些被“通缉”的“老赖”都是长期恶意逃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或采用暴力抗拒执行的“拒执人”,其中有的“老赖”恶意逃债竟长达9年。而在这批“老赖”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与建材公司所拖欠的款项占了几乎一半,而个人欠款则基本是由相互之间借贷产生。
这次被点名曝光的执行案件共60件,其中涉及40个单位和20名个人,未履行的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00余万元,美元170万元(名单请见本报11月2日新闻天下)。其中,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拖欠款项为280万元人民币,是这次最大的“老赖”,紧随其后的就是鑫达好(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海淀法院执行庭庭长王永章说:“通过此名单,我们希望提醒社会各界与这些单位或个人谨慎来往,有经济往来时注意交易风险。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予以追回的,法院将按申请人向法院所做承诺,向举报人发放执行标的额1%至5%的赏金。这仅仅是第一批名单,如果那些被执行人还不能配合执行的话,法院将陆续向社会公开所有拒执人的名单。” 记者在这些名单里看到,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九建设有限公司、佰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知名单位赫然在目,甚至还有雪花冷冻箱厂这样的北京老名牌厂家以及京桥大学这样的教育单位。沈晋军副庭长告诉记者,这些“老赖”们为了逃避执行,诸如“金蝉脱壳”、“李代桃僵”、“人间蒸发”等伎俩层出不穷。 据了解,法院在执行中所碰到的难题多不胜举。根据法律,在执行工作中,法院所能采取的最严厉措施,就是司法拘留15天。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老赖”甚至主动抱着被褥到法院“申请”拘留……海淀法院副院长黄宝耀呼吁:“这些情况的出现都源于我国没有一部强制执行法。强制执行法酝酿多年,迟迟没有出台,造成法院依法执行的措施和力度都不足。希望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给予我们‘尚方宝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