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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大盗供认个别乘警坐地分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16:23 北京晚报

  新华社郑州讯由铁道部警方立案侦查的“百万铁路大盗”一案日前由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7名铁路盗窃分子7年中盗窃旅客财物总额超过百万元,并且还私藏枪支。他们当庭供认,在铁路线盗窃中曾经被抓住又被释放,是因为他们买通了个别铁路乘警。此案将择期宣判。

  铁路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自1998年7月至今年1月,栾会淇夫妇分别伙同其余被告人
,多次交叉结伙在列车上作案20余次,盗窃旅客现金、饰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财物,总价值超过100万元。

  据他们当庭供认,去年11月9日3时许,在汉口—温州的1588次列车运行途中,由栾会淇、杨春和望风,杜增国盗窃人民币3万元。事后分给乘警李某1.2万元,其余赃款被三人挥霍。据检察机关认定,乘警李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栾会淇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为其谋取非法利益,一共收受钱物共计28900元。

  乘警长秦某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杨利等人是为了盗窃的情况下,为按盗窃数额的一定比例获取非法好处,放任上述人员实施盗窃活动。秦某共收受现金8200元和两部手机。在杨利、杜增国实施盗窃之时被失主和列车员当场抓获后,为使自己与二人的非法交往不被暴露,秦某将盗贼私放。涉案两名乘警在此之前已被检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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