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院徽涉嫌抄袭案开庭 3名设计者指责其抄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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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0:41 新京报 | |||||||||
三名设计者分别指其抄袭,故宫和设计公司称独立完成设计 本报讯(记者 陈俊杰 郭延冰)昨日下午,“故宫新院徽设计涉嫌抄袭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有三个人分别指责新院徽设计抄袭了自己的方案,法院将三起案件合并审理。被告故宫博物院和院徽设计者理想创意艺术设计公司(下称理想公司)称院徽的设计独立完成,不含有对方的任何元素。
原告:新院徽设计抄袭 对院徽设计提出质疑的分别是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教师朱岩岳、厦门某广告公司设计师洪清淇和陕西华夏广告装饰印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项百平。据报道,去年6月,故宫公开征集院徽标志。今年7月18日,故宫博物院发布并启用新的“宫”字院徽标志,并公布称由理想公司独立设计完成。 朱岩岳说,他设计了以“宫”字为基本元素的院徽标志,并送至故宫应征但未被采用。朱岩岳认为,新院徽与他的应征作品在设计说明及具体表达方式上近似,两件作品存在“实质性相似”。朱岩岳还称,故宫在收到他的应征作品之后委托理想公司进行设计,他认为该公司设计人员接触并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因此,请求法院确认理想公司设计故宫院徽标志时抄袭了他应征作品的实质部分,要求故宫停止使用新院徽标志,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 洪清淇与项百平的诉讼要求,除在涉嫌侵权的具体设计元素等方面与朱岩岳不同外,其他的诉求几乎一样,他们分别提出了6万元和2万元的赔偿要求。 被告:未接触应征作品 故宫博物院的答辩人认为朱岩岳等三人的指责站不住脚,以朱岩岳的作品为例,他的“宫”字设计方案是以篆书变形设计为基础,“宫”字型古已有之,是公共元素,不能说新院徽抄袭了他的设计。故宫代理人介绍,今年1月19日,故宫确定22件入围作品(未含上述三原告作品),随后在网上对其中6件进行了公示,但被否决。5月23日,故宫委托理想公司设计。 理想公司代理人说,公司独立完成了“宫”字院徽的设计,未接触到应征稿。 庭审持续了5个小时,3名设计师最后愿意调解,故宫博物院表示回去商量一下。昨日,此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