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矿难遇难矿工每人获22万元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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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09: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乌鲁木齐十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程勇)记者今日从乌苏中兴矿难事故善后小组获悉,乌苏中兴矿难赔付方案已经确定,每位遇难矿工的家属将获得二十二万元人民币的赔付款,这其中包括两万元的丧葬费和交通费。 北京时间十月二十七日十八时十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电站沟中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被困井下的十六名矿工全部遇难。
当地政府在确定十六名矿工全部死亡后,矿难善后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中兴煤矿法人尽快筹备资金,于二十八日汇入处理事故临时银行帐户,为善后提供资金保障。 据悉,乌苏方面为遇难矿工家属提供了机票、食宿。由新疆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等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已开始进行调查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