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出八项环保措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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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22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环保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局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结合四川环保工作实际,认真分析了“十一五”时期四川环保面临的战略机遇,决心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还三江清水,建生态四川”为突破口,采取8项措施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据悉,这8项措施包括: 以挂牌整治为手段,加大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力度。11月1日~12月31日对今年挂牌整治的237家企业污染治理实行“60天倒计时”。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的工业企业实行“一对一”定点、定项、定目标专项治理。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实行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对无环境容量的地区,除治理污染项目外,一律停上新项目。 以城市“创模”为载体,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将“创模”由注入式、跨越式、指定式改为启发式、层级式和引导式,形成城市“创模”工作的良性循环链条。拟于今年11月启动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争取3~5年内,再创建2~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以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口,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一级支流与二级支流的衔接,以“小”促“大”(以小流域的治理促进大流域的水质改善),以“大”管“小”(以大流域的水质改善要求强化小流域的治理)。编制出台小流域整治规划,指导和统筹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强流域上下游和流域与流域之间的联动,整体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协助有关部门大力推广科学使用化肥、农药,促进农村清洁生产和清洁生活。 以扩大在线监测为基础,加大流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力度。明年,四川将进一步增加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数量,扩大监控范围,强化日常监管,严查弄虚作假和偷排行为。 以编制规划为龙头,加大推进“还三江清水,建生态四川”的力度。在编制好四川省“十一五”环保规划的同时,重点编制和实施好两个方面的规划:一是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初步计划2005年底,“三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实现达标排放。2007年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2010年达到90%。所有工业企业都做到达标排放。二是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初步计划用20年时间,分3步推进生态四川建设,最终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两个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待省政府审查批准后全面付诸实施。 以规划环评为重点,加大控制新污染源的力度。一是在全省谋划“十一五”规划时,积极推进四川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进环评制度由针对建设项目发展到既针对项目又针对各类经济发展规划和综合性规划。二是尽快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三是积极争取和配合省人大对规划环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推动环评工作的顺利实施。 以达标建设为依托,加大监管能力建设的力度。继续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采取省、市(州)补助、配套的方式,完成未达标的9个市级监测站的达标建设。推进国控、省控县级重点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完成10个重点县级监测站达标验收。继续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考核内容,要求凡未达标的县级环境监察大队必须达到三级标准;所有市环境监察支队必须达到一级标准;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县环境监察大队争取逐步达到一级标准。 以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使命、责任、奉献、守纪4个方面的教育,增强环保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机构建设。将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县(市、区)的环评审批权、排污收费权、行政处罚权上收一级,促使县区一级环保机构尽快建立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