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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砖厂老板非法拘禁流浪人员为其打工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25 云网

  云南省陆良县砖厂老板冯石才为“节省生产成本”,非法拘禁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的15名社会流浪人员,强迫他们在自己经营的砖厂工作。近日,冯石才以非法拘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

  为节约成本,减少开支,冯石才等人专门搜寻精神上、生理上有缺陷的社会流浪人员入厂为其打工。在今年1月至6月的短短半年期间,冯石才采取欺骗、强行拖拉的手段,将
精神上、生理上有缺陷的15名社会流浪人员带至自家经营的红砖厂从事拉车、装车、铲煤等工作。据了解,冯石才不但不向流浪人员支付工资,还将其分别锁在两间厂房内,防止他们在休息时间外出。

  7月3日,陆良县公安局马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民警迅速赶赴砖厂,将15名工人解救出来,同时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冯石才抓获。10月21日,陆良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家法律,通过限制他人自由的方式,强迫精神上、生理上有缺陷的社会流浪人员为自己劳动,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郭云杰 李丽)

  责任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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