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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中筷子插入眼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肇事者被判坐牢二年六个月

  本报佛山讯 仅因在饭堂是否开风扇,某小区的两名保安互相“开骂”,在冲突过程中,其中一名保安朱某竟失手将筷子插入了对方右眼内!日前,佛山禅城区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倪某共计11万余元。

  朱某与倪某同为佛山市某小区保安员,2004年7月31日17时许,朱某与倪某一起在小区内的饭堂吃饭,期间,双方为是否开风扇的问题发生争执,当倪某用手指着朱某骂时,朱某用拿筷子的手向上挡开倪某的手,不料,手中抓住的筷子插入了倪某的右眼后断开,部分筷子留在倪某眼内,倪某被插伤眼睛后,先后在南海人民医院、珠江医院住院治疗,开颅取出眼内异物,并因此诱发胃溃疡、穿孔,住院70天,花去医疗费用6万多元。经法医检验鉴定,倪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程度为七级。

  法院认为,朱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理,法院遂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倪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11739.98元。(胡军 区惠妍)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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