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有争议海域进行油气合作 为解决争议树典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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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6: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一日电(记者贾全欣)从国资委获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十月三十一日在河内与越南石油总公司签署了关于北部湾油气合作的框架协议。据悉,这一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两公司携手在北部湾进行油气资源考察。 据知,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中越双方本着邓小平在一九八六年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在南海有争议海域共同开发油气资源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今年三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和越南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根据协议,三家石油公司将联合在三年协议期内,收集南海协议区内定量二维和三维地震数据,并对区内现有的二维地震线进行处理。十月份,中菲越协议区第一期地震勘探作业已经圆满完成。 而此次中越合作资源勘探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共同开发北部湾的油气资源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为本地区有关国家解决争议树立良好典范。 相关专题:胡锦涛出访朝鲜越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