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云南出台新规打击零星贩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6:21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1月1日电(记者屈明光李倩)从11月1日起,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零星贩毒自此要受到重点打击和法律制裁。

  随着世界毒品泛滥和“金三角”毒品生产的迅猛发展,云南受到境外毒源地的包围,特殊的地理位置,把云南推向了禁毒斗争的前沿。在打击毒品犯罪过程中,零星贩毒由于零
贩证据单一、涉毒量小、人员成分复杂、单资贩毒数量不大,给其定罪一直是个难题。许多毒贩正是看准了这一点,零星贩毒活动曾一度比较猖獗。

  《意见》指出,零星贩毒案件是指毒品犯罪主体少量贩卖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苯丙胺类(冰毒、摇头丸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案件;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少量贩卖毒品,或被他人指认曾向其购买过少量毒品,并有相应的事实印证的,无论犯罪嫌疑人本人是否供认,都应认定为零星贩毒案件。

  《意见》规定,在现行查获的零星贩毒案件中,如犯罪嫌疑人不是吸毒人员,且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对毒品还有医疗等用途的,缴获的所有毒品都应认定为贩卖的毒品。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以查获的零包重量、实际交易价格或交易记录作为推算的依据。

  《意见》还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事娱乐、餐饮、旅馆、房屋出租等服务业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介绍、提供毒品给消费者使用或发现他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吸毒,不制止或不报案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外,《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审查的吸、贩毒人员逐一建立资料档案,详细记录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绰号、指纹、照片、家庭住址、审查时间和案情等内容,在分类装册、统一管理的同时,将其录入打零数据库,积累证据,累计毒品数量,提高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的实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