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警察闹市撞死6人案开庭 被告当庭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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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6: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海11月1日消息 (记者张江元 北海台 张进 黄燕) 轰动北海的“4·11”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曾其健造成6死2伤交通惨剧一案,今天(11月1日)上午在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海市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曾其健提起公诉。 曾其健,男,1968年8月31日出生,广西北海人。被捕前任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副科长。2005年4月11日中午15点03分左右,曾其健驾驶悬挂桂E-E008号牌丰田车沿海城区
北海市检察院认为,曾其健在连续撞击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和其他避险措施。其行为触犯《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黄进贵系广西宾阳县人,农民。事发前不到一个月来北海务工。开庭前,黄进贵拄着拐艰难地走上原告席,对于案件开庭审理,他只是想要求赔偿。“我的生活现在也很困难,收入没有来源,已经半年都干不了活啦,而且还需要医疗费的检查费”。 曾其健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对交通事故给死难者家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 此案引起各方高度关注,北海市人大、政协等各界人士到庭参加旁听。到记者发稿时止,法庭审理仍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