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经济适用房要“挂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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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0:05 新晚报 | |||||||||
新华社郑州电(侯莹) 过去是知道了哪里在卖经济适用房,就到开发商那里排队领号,然后再到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审核条件。从11月1日开始,这种情况将被改变,凡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郑州市民必须先到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核发《购房通知单》(有效期一年),然后才可以去排号买房。 不少市民反映,刚知道哪有经济适用房卖,房子早就卖完了。过去常常会出现经济
中心还将利用媒体对房源进行公示,购房人凭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核发的《购房通知单》前去具备销售条件的小区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更多符合条件的市民购买到经济适用房,而且购买也更加透明化。 由于经济适用房价格低,常会出现有些人采取瞒报、虚报等手段购买,过去即使是发现这种情况也因缺少相关详细规定,而无法进行处罚。今后,一经发现这种情况,要被责令退回所购房屋,还要处以1000元罚款;对开发商擅自销售或预订房屋等情况,处以10000元罚款。 | |||||||||